民進韶關市委監督委員會于2013年12月成立,但此前幾年,民進韶關市委一直堅持健全機制、規范工作,對市委會和各基層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會章、履行職責和執行制度的情況實施了有效監督,在推動會內民主,維護會內團結和諧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推動民進韶關市委組織建設
推行會內監督,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有效途徑之一。民進韶關市委領導班子主動自覺地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以加強領導班子的決策民主和作風民主為目標,建章立制、多措并舉,有效推進了會內民主進程,切實推動民進韶關市委的領導班子建設。
1、加強制度建設
民進韶關市委不斷規范和完善《工作制度匯編》,主委、副主委、市委委員和基層組織負責同志能夠權責分明,更好履行自己的職責,切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接受會內外監督。通過加強主委會議、市委委員會議等會議原始記錄工作,加強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班子落實各項工作制度的情況進行總結和通報,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2、開展各級領導班子的屆中述職評議
從2008年開始,民進韶關市委結合政治交接主題教育學習活動,推行主委、副主委、市委委員述職評議制度,把市委會領導班子履行職責的情況公開于各級組織的評議之中,把自己的德、能、勤、績、廉放在廣大會員的監督之下。市委會還建立健全了各基層支部(總支)負責同志年終總結述職制度,本著實事求是和注重實效的原則,在每年末召開的全體委員擴大會議上,各支部(總支)主任從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參政議政、社會服務等方面,總結會務工作的開展情況,全體與會人員投票推薦先進集體和個人。市委會對各基層組織全面實行量化評價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根據全年會議出席情況、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信息報道、接受和落實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結合基層支部總結述職情況和推薦票得票率情況,評選年度先進支部(總支)。通過這些舉措,對韶關民進各級領導班子起到鼓勵實干、杜絕空談的鞭策作用。
3、加強對會內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履職監督
為進一步加強我會自身建設,增強我會成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參政黨職能,參照民進省委和其他市委會的做法,民進韶關市委加強了對會內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監督。對于一年內不參加人大、政協活動的,和“兩會”不撰寫提案和建議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予以勸辭。通過加強監督,我會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認真履行參政議政職能,所撰寫的議案、提案數量逐年提高,質量穩步提升,獲得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認可。
二、協助基層組織開展會內監督工作
韶關民進14個基層支部(總支)換屆以來,市委會加強了對各基層支部(總支)履行職能、推進會內民主的監督和指導。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和談心會,及時掌握基層組織負責人和會員同志的思想動態,及早發現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予以解決。
三、成立監督委員會
1、建立工作機構,規范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會內監督工作的開展,民進韶關市委于2013年制定了《民進韶關市委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完成了監督委員會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韶關民進監委會成立后,切實擔負起自身職責:一是建立健全監委會日常工作程序,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監委會在履行職責中的工作原則。二是與民進廣東省委監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就貫徹《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交流;三是積極主動地就我會開展會內監督工作情況與中共韶關市委統戰部進行溝通。
2、廣納會員意見,改進工作作風
民進韶關市委利用基層支部(總支)開展組織生活等契機,深入基層,廣泛聽取會員對我會領導班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推動領導班子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加快推進高素質參政黨建設。
下一階段工作任務
下階段,韶關民進監督委員會將在民進韶關市委的領導和民進廣東省監督委員會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提高履職能力和完善監委會職能這兩大歷史性課題,進一步研究會內監督的理論依據、主要任務以及由此帶來的規則、程序、方法、保證措施等方面,使會內監督工作能夠積極穩妥地推進。在此,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會內監督的認識水平
加強會內監督,建立健全會內監督機制,是我會鞏固領導班子建設成果、建立政治交接長效機制的客觀需要,是有序推進會內民主、增強黨派凝聚力的內在要求。
韶關民進監委會將重點做好會內監督相關的宣傳與教育工作:首先,進一步提高市委會和基層支部(總支)領導班子對會內監督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其次,推動基層支部(總支)組織認真學習貫徹《民進韶關市委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最后,加強會內監督的宣傳力度,以利于監督工作的推進。
二、加強會內監督理論研究和工作經驗總結
加強會內監督相關理論的研究和探討,為下一階段的會內監督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同時,韶關民進監督委員會也要加強與已成立監督機構的深圳、中山等地民進組織的交流和學習,總結會內監督工作經驗,提高認識,理清思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通過理論研究與實踐的結合來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三、開拓會內監督工作的新局面
韶關民進監督委員會要繼續在會章和《制度》規定的范圍內,積極開展工作。一是注重制度建設,不斷推進會內監督的制度化進程。要逐步完善監督委員會工作流程,并在條件成熟時,出臺會內監督實施細則。二是堅持民主辦會之風,促進市委會領導班子積極聯系基層組織,關心廣大會員,促進交流和溝通。三是繼續協助開展基層支部(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談心會、述職評議和民主生活會工作,保障廣大會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推動會內民主氣氛的形成。四是加強與我市兄弟黨派、對口聯系單位的工作交流,推動會內監督工作與其他會務工作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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